公告日期:2020-04-2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刘东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本人在2019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后,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2019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合法有效。因此,2019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19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全部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
姓 名 本年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 席
董事会次数 次 数 次 数 次 数
刘东进 9 9 0 0
(2)股东大会
姓 名 本年参加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 席
东大会次数 次 数 次 数 次 数
刘东进 5 5 0 0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9 年 1 月 18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关于《关于<公
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19 年 2 月 1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关于《关于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业务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2019 年 5 月 31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关于《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19 年 7 月 10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关于《关于公
司增选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2019 年 8 月 15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关于《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2019 年 9 月 9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19 年 9 月 27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关于《关于调
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2019 年 10 月 28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关于《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调查的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后,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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