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0]21763 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0]21763 号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鸿合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鸿合科技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鸿合科技 2019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本鉴证报告作为鸿合科技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0]2176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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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项目合伙人):
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 定,将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许可[2019]839 号文核准,公司 2019 年 5 月 10 日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431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2.41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8,187,1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81,427,340.38 元,
余额为人民币 1,716,759,759.62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5,175,963.9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91,583,795.64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9]26830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383,911,609.61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人民币 42,802,176.86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人民币 1,691,583,795.64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1,264,870,009.17 元,其中尚未赎回理财产品本金为人民币1,021,000,000.00 元,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203,000,000.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 50,780,324.94 元,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963,67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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