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兰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兰佳,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兰佳,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SZ.000876)董事会秘书、首席战略投资官;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SZ.300622)独立董事。曾先后任职于国家审计署、中国证监会、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在公司任职情况
本人于2023年9月26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还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和各委员会工作规则履行各项职权。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姓名 是否连续
本年参加董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自参会 大会次数
兰佳 3 1 2 0 0 否 2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仔细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在对相关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谨慎行使表决权,在2023年任职期间召开的三次董事会,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无反对票或弃权票。对于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公司能够充分保障所有股东的参会权和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主持及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在2023年9月26日当选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共主持审计委员会2次,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如下:
2023年9月26日,召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0月30日,召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