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要求,对日丰股份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5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02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52 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257.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137.0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120.00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4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400365075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3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020年度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8,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募集
元。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 3月 26 日出具的“华兴验字 [2021]21003270032 号”《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审验,该次募 集资金已于 2021年 3月 26日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 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380,000,000.00
减:承销费、保荐费 6,500,000.00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373,500,000.00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854,716.98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71,645,283.02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86,097,421.36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理财产品 80,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506,110.6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5,053,972.32
截至2023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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