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国际: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阳国际资讯
2024-04-29 19: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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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名赞成,0 名弃权,0 名反对。

2、《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
实施完毕,董事会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属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且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7.11 元/股调整为 16.81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 名赞成,0 名弃权,0 名反对。

3、《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一致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未达成可行权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45.00 万份,涉及
激励对象 80 人。除已离职的 5 名激励对象以外,剩余 75 名激励对象仍然满足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注销数量、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 司 及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 名赞成,0 名弃权,0 名反对。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名赞成,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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