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共 4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共 4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卢华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认真讨论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系基于业务发展计划并预留了适当增长空间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发展需求;该等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是公司以往正常业务的延续;交易定价符合公平、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卢华基 吴飞
杨志清 陈碧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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