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贵司12月27互动易回复,对一个清楚的问题,弯弯绕绕答非所问,刚刚在21日公布受到监管处罚,还是这种态度?请贵司对于17日在接受特定对象调研时披露的2024前三季度低温鲜奶、酸奶高个位数增长,低温产品对主营业务贡献超50%这一重要信息,请公司明确说明包含在哪一份正式披露文件里?至于这一行为是否符合法规,监管和广大股民自有公论,无需公司自下结论。 【答】
新乳业:答:您好,公司的前三季度业绩相关重大信息已经于三季报进行披露,“低温产品对主营业务的贡献超过50%,其中占比较高的低温鲜奶和低温酸奶在前三季度保持了高个位数的增长” 属于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围绕着“已公开披露信息”为基础作为交流内容的一部分,未在前期的公告中披露且不属于必须披露的信息。公司在12月17日特定对象调研活动结束后,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当天同步披露调研的内容。
感谢投资者的关心,公司一直以来重视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设置了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投资者沟通渠道,并积极采取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股东大会、公司网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等多元化方式展开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2024-12-31 15: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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