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锋龙股份资讯
2018-08-20 17: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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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21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2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6元,共计募集资金27,463.92万元,坐扣承销费用2,547.1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916.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3.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2.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75号)。

(二)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公司2018年1月1日-6月30日(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
2,236.24万元),2018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2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145.3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25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9,750.63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3.25万元,以及暂时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金额16,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7年3月24日及2017年4月14日分别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制定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8年4月26日及2018年5月14日分别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与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了5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于2018年4月24日会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公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存储的余额为19,750.6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单位:万元
序 账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账号 期末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

浙江锋龙电气 募集资金 2940562000

1 限公司绍兴上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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