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锋龙股份资讯
2024-12-30 20: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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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3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作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开发行 24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5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 415.09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24,084.91 万元。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证券登记费用及摇号公证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52.75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32.16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出具
了“天健验〔2021〕10 号”《验证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投入项目 16,191.38 万元(其中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709.54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 5,000.00 万元),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88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 8,923.77万元(包括尚未到期赎回的保本理财产品、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历次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锋龙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 325 万套液压零部件项目”进行延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时间由
2024 年 1 月 31 日调整到 2025 年 1 月 31 日。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概况

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325 万套液压零部件项目 21,927.34 18,832.16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 计 26,927.34 23,832.16

(二)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拟将“年产 325 万套液压零部件项目”的完成时间由 2025 年 1 月 31 日
调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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