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马英华
本人作为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建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因任期届满,本人于2023年5月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马英华,本科学历,教授。曾任哈尔滨财贸大学教师,广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现任广西财经学院会计与审计学院教授,2016年6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持有润建公司股份,未在润建股份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润建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润建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结合本人专业所长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马英华 4 4 0 0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共组织5次会议。本人应出席2次,实际出席2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审计机构沟通并对年审中的工作程序和披露重点予以关注并提出建议,并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共组织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1次,实际出席1次,审阅拟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材料,并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规性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促进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重要事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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