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TANWEN)
本人 TANWEN,作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 2023 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等方面,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现将 2023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TANWEN:1956年出生,美国籍,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内不拉斯加大学医学中心博士、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副研究员。曾任华南理工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研究院院长。曾获世界卫生组织研究学者奖;美国心脏学会及哈佛大学研究学者奖;第四届中国侨界贡献奖;国务院侨办百名杰出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奖等。近年来以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SCI论文百余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省部和市级科研项目20余项。广东省侨办华人华侨创业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副会长。2019年5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列席。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出席战略委员会工作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出席会议1次,对战略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2023年战略目标,对经营目标的制定是否考虑了市场因素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战略进行了论证,对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进行了审议,认为其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战略,是非常必要及可行的,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出席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认真履行委员会工作职责,积极审核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程序等事项的科学性、合法性及合规性。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任职资格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提名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报告期内我们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制定,我们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3年,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七)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