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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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1: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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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兵)

本人作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在 2023 年的工作中,本人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利用法律专业知识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规避经营和投资风险,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周兵,196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广东诺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律师、中国广州仲裁委仲裁员;2017年4月至2023年3月13日,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还兼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1、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

2、出席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
名委员会的委员亲自出席了工作会议。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审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及选聘程序等事项,确保选聘结果合法合规,对提名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3、出席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共召集召开了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该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 2023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计划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工作会议,对审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查了
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 2022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和 2023 年度工作计划,对 2022 年
度内审工作成果予以肯定的同时,并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同时,积极与年审会计师对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方案进行沟通,减少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影响。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1、董事会换届工作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02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03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提名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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