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18)第0000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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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附件: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3-7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18)第000086号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诚精密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联诚精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联诚精密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联诚精密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联诚精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联诚精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联诚精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27号文《关于核准山东联诚精
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1.5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1,000,0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21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31,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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