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 2024-101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进展
暨退出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投资”)于2024年10月29日与专业投资机构粤财资管(广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州沐霖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沐霖投资”)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广东乾粤木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约定共同投资设立广东乾粤木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5,002万元,其中蒙娜丽莎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占比为6.67%。同日,蒙娜丽莎投资与沐霖投资签署了《产业项目咨询顾问服务协议》,聘请沐霖投资对拟投资标的情况及标的所属行业情况提供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二、本次进展及退出合伙企业的具体情况
鉴于广东乾粤木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目的已无法实现,合伙企业各合伙人于2024年12月30日共同签署了《广东乾粤木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决议》,同意普通合伙人广州沐霖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广东蒙娜丽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粤民投慧桥广晟壹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伙并办
理上述工商变更事宜。同日,蒙娜丽莎投资与沐霖投资签署了《产业项目咨询顾问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产业项目咨询顾问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蒙娜丽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沐霖投资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双方于2024年10月30日签订的《产业项目咨询顾问服务协议》。
2、自协议终止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终止。甲方无需按照《产业项目咨询顾问服务协议》支付有关服务费用。甲乙双方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双方确认放弃任何因协议而引起的针对对方以及关联或隶属公司的任何诉求,双方保证不会提起任何针对对方或任何代表对方利益的第三方的诉讼或任何种类的第三方救济程序,并且双方特此确认并保证尚未提起任何针对对方或任何其关联或隶属公司的诉求,也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提起任何上述诉求。因协议终止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退出合伙企业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蒙娜丽莎投资尚未实际缴纳合伙人份额,退伙后蒙娜丽莎投资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义务终止。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乾粤木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决议》;
2、《产业项目咨询顾问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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