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监督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监事会在2017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的经济活动都积极的参与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学习监事履职相关法津、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17年度9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通
过列席这些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认为:公司的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2017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察督促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监事会会议。
(一)2017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等7项议案;
(二)2017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表决
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月1日
-2017年6月30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等3项议案;
(三)2017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表
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等2项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法规和制度,并遵循《证券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合法,公司的内控制度继续完善并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在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亦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材料。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
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公司财务结构合理,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上市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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