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之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8年4月25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发表如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受聘期间,该所谨遵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顺利完成了2017年度审计工作。鉴于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绍德 涂伟萍 谢晓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