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6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8-040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动召回使用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生产的缬沙坦
分散片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回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原料药供应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通知,其缬沙坦原料药的未知杂质中发现极微量基因毒性杂质亚硝基二甲胺(NDMA)。
获悉上述情况后,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公司决定主动召回使用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生产的缬沙坦分散片产品,并依照国家《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相关规定的要求实施召回工作,以将风险降至最低。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缬沙坦分散片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要求进行生产。华海药业系公司三家缬沙坦原料药供应商之一,从华海药业采购的缬沙坦原料药入厂检验标准为华海药业提供的YBH01882012和《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进行全项检验,该标准中未列入“亚硝基二甲胺”检验项目。公司将对召回产品进行“亚硝基二甲胺”杂质检测,本次召回不涉及其他供应商供应缬沙坦原料药生产的缬沙坦分散片及公司的其他产品。
公司2017年及2018年一季度实现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114,883.03万元及47,242.07万元,其中缬沙坦分散片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2,870.26万元及899.16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0%及1.90%,公司使用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生产的缬沙坦分散片2017年及2018年一季度销售收入金
额分别约为1,713.29万元及386.23万元,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约为1.49%及0.82%。截至目前尚无法确定实际召回的药品数量和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召回药品的销售金额冲减当期营业收入。
因供应商导致公司相关库存的报废和产品召回等带来的经济损失,公司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法律措施。本次相关药品的召回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年度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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