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中宠股份资讯
2017-10-17 17:20:5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10-18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17年



11月18日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



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



名。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



上的股东可以按照拟选任的人数,提名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和程序



(一)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选举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3日止,以书面方式按本



公告要求向公司监事会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将对提名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3、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提名人在提名监事候选人之前应当取得该候选人的书面承诺,确认其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的职责;



5、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四、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0、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11、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它内容。



五、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人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须向本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