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 14: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
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4)公司董事长柳秋杰先生召集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柳秋杰、刘志鸿、王铁成、辛晨萌
通讯出席会议董事:王锋德、柴恩旺、杨公随
现场列席会议监事:王兆华、滕聪、赵绅懿、吴轶涛、张海滨
现场列席会议非董事高管:张立杰、李春瑜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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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14:00在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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