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 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同时,继续秉持客观、独 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艳,女,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后学历。2020
年 4 月至今,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工作,从事财务会计的教学科研工作,财务管
理博士后,研究生导师。2018 年 9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王女士
目前还担任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
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 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大会会议 5 次。报告期内本
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亲自出席董委托出席董缺 席 董事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王艳 7 7 0 0 否 5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未出现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会议前仔细审阅会议资料,主动获取并了解相关背景信息,会议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充分运用个人专业知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会议提出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均亲自参加了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数据以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审核与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 12 月,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报告期内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我们将根据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
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财务总监、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