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4 年 04 月 25 日
审计机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致同审字(2024)第 441A014567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萍、纪海燕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嘉盛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嘉盛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嘉盛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4 和附注五、38。
1、事项描述
东方嘉盛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商品和供应链管理服务,2023 年度营业收入 26.92 亿元。由于营业收
入是东方嘉盛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且对交易承担主要责任还是代理责任的会计认定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评价与收入确认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对关键控制的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包括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审计;
(2)抽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采购合同或订单的约定,结合东方嘉盛公司业务模式,复核管理层对交易承担主要责任还是代理责任的判断的合理性;
(3)执行分析程序,包括主要客户收入变动分析、毛利率波动分析;
(4)抽样检查销售合同或订单、发货单据、签收单、对账单和发票等,判断确认收入的准确性;抽样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回款与银行单据、银行流水是否相符;对于营业收入进行截止测试;
(5)通过抽样对重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包括交易额及应收账款余额;
(6)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相关信息,核查其真实性,判断是否与东方嘉盛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1 和附注五、3、附注五、5。
1、事项描述
东方嘉盛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11,636.76 万元,计提坏
账准备 7,485.06 万元,账面价值 104,151.70 万元,期末净额占资产总额的 22.08%。由于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估计
和坏账准备的计提涉及管理层的判断,且坏账准备的计提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为重大,因此,我们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评价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东方嘉盛公司的信用政策,结合行业特点及信用风险特征,评价管理层制定的相关会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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