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2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WuxiSmartAuto-controlEngineeringCo.,Ltd.
(无锡市锡达路25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1)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总额的25%,且
不超过3,056万股。
(2)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总
发行股数 额、公司承担的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和最终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等
共同决定,不超过3,056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扣除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900万股,也不
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
量。
(3)若本次进行老股转让,则发售老股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区间,具体价格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5月23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12,224万股(假设新股发行3,056万股,最终新股发行数量由公司
发行后总股本 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
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定。)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和沈剑标先生实际控制
的公司股东天亿信公司承诺:自无锡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无锡智能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无锡智能回购上述股份。
2、本公司其他股东孟少新、陈彦、李耀武、李春喜、孙明东、杜学
军、吴畏、沈剑飞、仲佩亚、张煜承诺:自无锡智能股票上市之日
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无锡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无锡智能回购上述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 股份。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3、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张书军承诺:自无锡智能股票上市之
定的承诺 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无锡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无锡智能回购上
述股份。
4、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无锡智能上市
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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