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2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7-020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净额及到帐时间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6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00 万股,发行股
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7.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675.0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763.30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37,911.7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7]第ZC10543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17年上半年使用 2017年上半年累 截至2017年6月30
金额 计利息收入净额 日余额
37,911.70 16.82 8.79 37,903.67
注: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4,763.30万元后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针对募集资金建立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7年6月21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7年6月30号,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利息收入 已使用金额 储存余额
净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2501000159 23,438.62 5.23 15.56 23,428.30
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 00001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016282 8,473.08 2.23 1.26 8,474.05
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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