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1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8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列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天药业”)股份4,402,8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7600%)的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6276%,占公司总股本的0.5124%)。
持有公司股份20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742%)的公司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1,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6%)。
持有公司股份25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178%)的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列萍女士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3,75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544%)。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列萍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分别减持其持
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份的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金华 董事、副总经理 4,402,830 3.7600%
潘光明 监事会主席 204,000 0.1742%
袁列萍 财务总监、董事会 255,000 0.2178%
秘书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事项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金华 600,000 0.5124%
潘光明 51,000 0.0436%
袁列萍 63,750 0.0544%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内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为18.41元/股,经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除权除息后发行价为10.71元/股)。
若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董大朝等132名自然人股东(包括王金华先生、潘光明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金华先生、潘光明先生、袁列萍女士承诺:除股份锁定承诺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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