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9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22号《关于核准新天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首次公
开发行普通股(A股)1,722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8.4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702.02万元。其中,
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28,969.23万元,发行费用总额2,732.79万元。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5月12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7CDA4022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及合理性和必要性1、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计划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范围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在使用期内,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2017年12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于2017年12月7日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
高立金 梁炜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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