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7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17-02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泸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制药与物流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泸州市人民政府于2017
年9月26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泸县人民政府签署《天圣制药集团泸
州制药与物流项目投资合同书》(以下合称“本协议”)。本次投资意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签订协议的主体双方无关联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泸州市人民政府以泸州国家高新区医药产业园为承载平台,在药品生产制造、医药物流分销、创新平台搭建、人才信息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1、项目名称:天圣制药集团泸州制药与物流项目
2、项目选址:泸州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区内
3、项目实施主体: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乙方须在泸县县本级注册具有独
立法人资质的公司(企业名称初步确定为“四川泸州天圣制药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同样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4、项目投资总额: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5亿元,包括工程建设前期投入、
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设备仪器购置费、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项目生产经营费用、企业经营管理成本以及后续投入相关费用等。
5、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5亩,主要建设大容量、小容量注射
剂生产线,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医药物流仓库,质检中心等。
6、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工期为22个月。自甲方交付乙方土地且乙方取
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16个月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取得GMP认
证证书后1个月内投产运营。此条中涉及的投产运营指除具备生产条件外,还包
括完成相应产品的产品注册证、临床试验以及生产许可证的相关审批等。
7、项目效益: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可实现产值5亿元,税收3000
万元,解决就业200人。
三、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公司将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的医药项目落户泸州市医药产业园,规划建设药品制造与物流基地,开展医药产品产销业务。
(2)公司适时在泸州市投资建设覆盖泸州、辐射西南的药品、医疗设备、医疗耗材等医用品配送中心。
(3)公司项目实施主体需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申报纳税,公司项目建设及运营相关税费须在泸县县本级缴纳。
(4)公司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发改、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全、环保等主管部门政策要求及技术规范组织设计、施工及运营,依法完成相关行政许可及报批手续。
(5)公司项目免缴厂房及办公用房的城市建设配套费。
四、泸州市人民政府的权利与义务
(1)政府对公司项目落地提供产业扶持和“一站式”服务。
(2)政府支持公司与辖区内现有药品生产企业合作,推动医药中间体、辅料等相关产业发展。
(3)政府鼓励辖区内医疗机构在同等条件、满足医疗需要情况下优先采购公司在辖区所生产的药品。
(4)政府为公司在市内创建科技平台、技术中心及开展产品研发等提供产业扶持和创新鼓励。
五、泸县人民政府的权利与义务
(1)政府为公司提供优质的发展环境,为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保障公司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并由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协助公司办理项目立项、工商、税务、环保、消防、建设施工等方面行政审批手续。
(2)政府负责项目用地的征用、拆迁、平场、出让等工作,确保公司取得的土地无权属纠纷和拆迁遗留问题。
(3)政府负责将水、电、气、路、排污等基础设施配套到项目用地红线边界(电力专线除外),并负责协调项目建设所需的临时用水、用电等。
(4)政府支持并积极协助公司在政府所在地设立药品、耗材、设备等医用品配送中心。鼓励辖区内医疗机构在同等条件、合法合规情况下优先采购公司在辖区所生产的药品。
(5)政府协助公司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相关的国家、省级研发中心、工作站;协助公司争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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