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
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及工作概述
1、监事会组成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
设监事会主席1名。
2、监事会工作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监事会成员均参加了历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列席股东大会,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质询;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二、监事会会议及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7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出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及专项报告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7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出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出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7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
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7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
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7年12月0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全体监
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2017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及核查意见
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认真履行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监事会对2017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以及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审议事项的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各项职权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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