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伟隆股份资讯
2018-04-24 17: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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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



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



入 286,430,896.65 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722,959.13元。



公司2017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3,668,394.89 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366,839.49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78,434,743.54元,公司2017年期末可分配利润为181,790,863.18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17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出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发展长远考虑,公司拟定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次股利分配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800万股为基数,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40万元。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4,760万股, 未超过



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1,560万股。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



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利分配计划》、《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规定,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正常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该方案



是在肯定公司2017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



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利于培养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因此,我们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状况稳定,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



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



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公司2017年度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将同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次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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