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8月12日,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渠汇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是符合规定
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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