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误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
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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