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包括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的相关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拟投资的产品可能含中高风险品种,存在政策、市场、流动性、收益、信用、操作等风险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投资亏损或本金损失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鉴于前次审议的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额度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期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额度、期限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投资方式
委托理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的相关理财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可能含中高风险品种。
证券投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拟投资的产品可能含中高风险品种。
(五)关联关系
公司与拟为公司提供相关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相关服务和产品的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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