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1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周五)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
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20 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含通讯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瑞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59,496,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80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
57,677,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325%。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量 1,81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1,81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3%。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谢伟奇律师、李秋霭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含通讯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59,496,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81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59,496,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81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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