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盘龙药业资讯
2019-01-11 20: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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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12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薪酬改革方案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因持续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公司拟通过提高员工薪酬待遇吸纳和保留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故对公司现有薪酬方案进行调整优化,制定了薪酬改革方案。

我们核查了公司薪酬改革方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薪酬改革方案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能更好地激励和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薪酬改革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从而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我们核查了上述事项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便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购买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我们核查了上述事项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高学敏、余劲松、赵艳玲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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