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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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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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立信

2023 年度实现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
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10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2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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