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4]23007450030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1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4]23007450030 号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文化”)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实丰文化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实丰文化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实丰文化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实丰文化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4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4 月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1.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3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142.00 万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198.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到账。上述资
金到账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7]G1604348007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1,047.4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016.54
3 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2,134.06
合 计 20,198.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198.00 万元,
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1,365.88 万元,公司累计直接投入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
集资金 1,628.02 万元,累计直接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5,090.37 万元,累计直接投入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募集资金 1,928.24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15.84 万元,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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