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实丰文化资讯
2024-04-28 15: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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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024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09:15-下午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的议案》

7.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 √

财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4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 √

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9.00 《关于 2024 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 √

供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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