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永,作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王永先生:男,中国国籍,1975 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管理学博士,先
后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 年被中央金融工委评选为
“全国金融服务明星”。1999 年 6 月至 2000 年 6 月,在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
员办事处从事审计工作;2000 年 6 月至 2002 年 9 月,在光大证券从事投资银行
工作;2002 年 9 月至 2017 年 3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上市公司监管工作,
历任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副总监、办公室副主任;2017 年 3 月至今,担任道阳(横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任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5 次,实际出
席董事会 5 次,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3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3 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
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职情况如
下: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日常审计委员会会议,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履行职责,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了监督、指导职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履行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改提出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独立勤勉,诚信履职的态度,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此外,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和交流,同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的工作经验,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建设性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
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的事项,并将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我们有效行使职权,向我们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保障了我们享有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