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6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18年9月7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271.00万股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帅尔”)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18年8月23日
3、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10.41元/股
4、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271万股
5、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人数:68人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卢文成 董事、 10.00 3.13% 0.09%
常务副总经理
孙华民 董事 5.00 1.56% 0.04%
陆群峰 董事会秘书、 20.00 6.25% 0.18%
副总经理
高林锋 财务总监 10.00 3.13% 0.09%
孙建 副总经理 10.00 3.13% 0.09%
孙海 副总经理 10.00 3.13% 0.09%
其他核心人员(62人) 206.00 64.38% 1.81%
预留 49.00 15.31% 0.43%
合计 320.00 100.00% 2.81%
7、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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