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关于与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入区协议的公告
洁美科技资讯
2017-09-29 17: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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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30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1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入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意向性协议,协议约定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变动的可能性,未来能否达到预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2)本协议相关的正式协议的签署及实施尚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同时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落实尚须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3)由于该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要通过招拍挂公开方式进行,所以土地使用权是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不能确定。



(4)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能否实现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性。



(5)协议中关于乙方产值规模及税收贡献的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产值、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加快实现公司纸质载带配套胶带产品的生产,公司与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协商一致,拟投资2亿元在安吉经济开发区建设年产360万卷电子元器件封装胶带扩产项目。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收到了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完内部签署流程的《安吉县入园企业投资合同》(以下简称“协议”),现将协议内容予以公告。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投资规模:新增项目总投资2亿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1.5亿人民币。



2、本项目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按《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投资强度≧340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得低于1.2。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比例≤7%的标准严格执行,项目厂房及办公综合用房不得低于三层(特殊产业工艺确需建造三层以下生产厂房的,须经县园区办办批准)。



3、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年产360万卷封装胶带扩产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年销售收入在4亿元人民币以上,亩均税收25万元人民币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符合安吉县入园标准。



4、项目选址:安吉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园区,具体位置为长乐社区,拥军路南侧。



(具体以规划红线为准)。



5、项目用地总面积约56.4亩,净用地54.3亩,带征2.1亩(具体以规划红线图确定的面积为准),带征面积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6、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净用地出让价格按人民币20万元∕亩计算,计人民币1086(大写壹仟零捌拾陆万元)。带征土地价格按人民币10万元∕亩计算,计人民币21万元(大写贰拾壹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107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零柒万元)。



7、项目土地出让金分二期交付,第一期:本合同所述投资事项经公司审批并进行信息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付1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到甲方账户,作为项目保证金(可抵土地款);第二期: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土地出让金在该宗土地挂牌前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8、乙方所需工业用地,须经公开出让取得,按规定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与县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甲方代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契税、印花税及办证费用由乙方按摘牌价格负担并支付,乙方予以配合),土地出让年限最高为五十年。



9、项目以乙方名义实施,不设立新的子公司。



10、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十日内提供项目立项所需全部材料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项目立项所需全部材料 7日内办好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书及用地红线图,在2018年10月底前交付具备开工条件项目用地,并向乙方出具《开工通知书》。



11、乙方收到项目用地红线图 4个月内,应完成项目的规划、施工等各类图纸设计



以及施工前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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