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洁美科技资讯
2024-04-15 21: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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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1816 号)确认,2023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255,598,003.84 元(其中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163,723,672.64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共
计 1,374,104,397.98 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91,797,014.37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935,859,049.74 元(其中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922,650,999.38 元)。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资金安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董事会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432,822,305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
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已回购股份 2,395,10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后的总股本
430,427,2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 86,085,441 元(含税)(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股份登记日期间,因“洁美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现金分红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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