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09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1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将于2017年3月10日(T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0.26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T日(2017年 3
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3月14日(T+2日)
公告的《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
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请仔细阅读2017年3月8日(T-2
日)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
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披露的《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C40“仪
器仪表制造业”,截止2017年3月7日(T-3日),中证指数发布的C40
“仪器仪表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61.56 倍。本次发行价
格10.26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
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
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16.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
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22.1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
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摊薄后市盈率低于行
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有关本次定价的具体分析请见同日刊登的《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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