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7年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了《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
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5号文,核准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34 万股。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4,197,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
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用共计27,404,637.31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266,792,762.69元,于2017年3月1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3月14日出具了会验字[2017] 1950号《验资报告》。 2.累计已使用金额、2017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091.25万元,2017年度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91.25万元,募集资金当前余额为12,335.56万元(含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定期存款为3,500万元,其余为
活期存款。
2017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5,400万元。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内,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董事会审批。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有权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及银行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彼此之间均依照协议履行,履行情况良好。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中心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