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报告已于2018年4月23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等;
3、主要事项包括:组织结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内部监督、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财务管理、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质量控制、资金活动、资产管理、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与沟通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结算与回款、成本控制、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子(分)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二)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1. 内部控制环境
(1)组织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同时,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委员会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内部审计部配备专职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各职能部门无变化,以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控体系,为公司组织生产、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确保安全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技术研发”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方针,实行经营市场化、专业技术化、管理标准化、装饰精品化“四化”为一体的管理模式,加强绿色环保建材应用和新工艺新技术研发,吸纳行业精英,打造行业领先的装饰设计、施工队伍,构建创新、诚信、质量、服务体系。
2017年3月20日公司成功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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