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董秘女士,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合计超过注册资本的200%以上,公司董事会应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议案”,“应提出”的意思是没有特别情况时就必须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议案,这样理解对吗? 【答】
美芝股份:您好!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股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感谢关注!¶¶2017-11-16 17: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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