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关于特定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8/04/14)
皮阿诺资讯
2018-04-13 19: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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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4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18-018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张开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股份来源



股本比例



张开宇 特定股东 2,137,500 1.38% IPO前取得:855,000股



股 其他方式取得:1,282,500股



注:张开宇先生从其他方式取得的1,282,500股系公司发行上市



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张开宇先生个人资金安排需要。



2、减持期间及比例: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068,7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0.69%; (若此减持期间公司另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份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开宇先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相关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时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开宇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比例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时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开宇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再次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张开宇先生原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于2017年6月7日因任



期届满离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截止本公告之日,张开宇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事项提示



1、张开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张开宇先生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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