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4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Megmeet ElectricalCo., Ltd.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3号
清华紫光科技园5层A、B、C501-503、D、E)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4,450万股,不低于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2月22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 】万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童永胜及其配偶王萍承诺:自公司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李升付、张志、YUNGAO(高云)、王
晓蓉、陈养德、严钦彬、王涛、桂成才、代新社、方旺
林、蓝裕民、詹星、王勇峰、谢伟佳、李伟、高军、陈
杰、邱鹏飞、周满枝、林德福、赵英军、官继红、李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才、陈利强、丰学义、管晶晶、徐进、唐玲、朱明军、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
吴清平、冉洪江、祖志立、金成英、陈小敏、黄小丽、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张晓、刘勇、胡新星、刘战锋、刘小波、赵林、付芝琼、
诺
周律律、孟祥光、朱灿辉、张尚宇、陈柱春、赵万栋、
韩龙飞、闵阳、汪红英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4 个月内转让的前述所持股份
不超过该部分股份的50%。
本公司股东复星创泓、金石投资、金陵华软、华轩
投资、邢世平、王长颖和戴婷婷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
1-1-1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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