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接受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麦格米特”)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项目运作流程
(一)内部审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履行了严格的内部审核流程: 1、立项审核:2012年9月27日,本保荐机构对本项目立项进行了内部审核,同意立项。
2、内部核查部门审核:2015年3月2日至6日,本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
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进行了初步审核,并形成了审核报告。
本保荐机构项目组就内部核查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了逐项回复和整改。
3、2015年3月13日,本保荐机构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部负责人对该项
目的拟签字保荐代表人进行了问核,并形成了问核意见。
本保荐机构项目组根据问核意见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完善并逐项回复。
4、内核小组审核:本保荐机构内核小组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内核会议,
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在内核会议上,内核小组成员对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存在问题及风险进行了讨论,项目组就内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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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核小组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本项目。
本保荐机构项目组对内核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内部核查部门对内核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立项审核的主要过程
1、立项申请时间
2012年9月14日,本保荐机构项目组提交了本项目的立项申请报告。
2、立项会议时间
本项目立项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2年9月27日。
3、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构成(出席本次立项会议):陈新军、张丽丽、铁维铭、丰赋、封江涛、李建、王裕明共7人。
(三)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1、项目组成员构成及分工
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及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成员 姓名 负责的主要具体工作
主要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安排尽职调查工作;复核其他项
目组成员的工作;复核全套申请文件;复核工作底稿;复核
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复核律师出具的相关文件;参与发
行人的辅导工作。
负责部分问核工作,包括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
崔永新 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查发行人专利、商标情况;核查发行
人、发行人主要股东与中介机构的关联关系;核查发行人重
要合同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保荐代表人 理人员是否存在遭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
的情况;向公司主要供应商和合作方询证相应的销售、采购
金额及对应的应收应付情况。
主要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安排尽职调查工作;复核其他项
目组成员的工作;复核全套申请文件;复核工作底稿;复核
朱文瑾 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复核律师出具的相关文件;参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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