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威星智能资讯
2018-04-24 22:06:5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4-25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程序和方法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审计部负责。审计部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



(二)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3、纳入评价范围的重点业务流程包括:资金筹集与使用、采购及付款、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筹集与使用、采购及付款、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 内部控制评价内容



1、内部环境



(1)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等制度,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形成了较为规范和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规定切实行使权利、履行义务。2017年度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3次,董事会会议9次,监事会会议7次,审计5次,提名6次,薪酬2次,战略2次。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