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鲍立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17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17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
人出席了9次,其中现场参会7次,以通讯方式参会2次。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2017 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2次会议,本人出席了2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本人出席了6
次;战略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出席了2次。
(四)2017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经认真审议,本人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有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本人均没有异议。
二、对2017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对公司2017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的基础上,凭
借专业知识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20项重要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
勤勉尽责,有力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出具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名称 发表的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2017年3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23日 第十一次会议 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
意见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独立意见
7.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2017年4第三届董事会 1.《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月21日 第十二次会议
2017年6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拟投资建设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 同意
月30日 第十三次会议 业化项目的独立意见
2.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
见
3.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