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威星智能资讯
2017-08-18 19: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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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19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7-05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池佳磊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董事会对池佳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颜冰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颜冰玮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并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颜冰玮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8179003



传真号码:0571-88179010-8000



电子邮箱: zqb@viewshine.cn



办公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附件:



颜冰玮先生简历



颜冰玮先生,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2009年7月至



2015年4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2016年3月至2016



年12月任职于宁波赛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月加入浙江威星智能仪



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投资部从事相关工作。2017 年参



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七十五期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颜冰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



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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